各部门:
为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提高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实时、准确掌握学校的科研信息,充分发挥数据决策辅助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校科研工作人员,2022年科技处会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大数据的应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动态填报,信息完整
教职工个人的学术成果、参加会议,学院举办的讲座及学术讲座等信息应及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并按照填报要求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各角色填报流程及教职工填报参考模板详见附件。
(二)规范流程,明确职责
教职工填报并提交的数据由部门科研秘书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科技处进行终审。科研秘书作为数据的初审人员,重点审核提交的附件是否齐全,填报的信息是否正确。科技处对初审通过的数据进行终审,复核填报的信息并完善计分等内容。学院提交数据的完整性、实时性、准确性将作为评价学院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及时审核,强化应用
部门科研秘书每月定时对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科技处在初审审核通过后及重要会议之前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对于存在争议的学术成果将集中组织鉴定后反馈,必要时需请填报人提供成果原件。从2022年9月开始,科研工作相关会议中统计的科研数据、教师科研工作量化计分统计均以系统内数据为准。数据直接从系统中抓取,不再另外统计。学院院长及科研秘书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获取学院总体的项目立项、经费到账、学术成果等科研数据信息。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一)教职工个人填报
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报告、艺术作品、参会会议
(二)科技处填报
纵向项目、校级项目、横向项目、专利管理、经费到账信息
(三)科研秘书填报
主办会议、学术讲座
(四)平台负责人填报
研究机构
(五)填报要求
1.科研管理系统内填报的内容应符合现行的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规定的范围。
2.学术论文应在文章正式发表后及时填写,附件应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封底(版权页)扫描件或知网/万方目录文件及知网/万方下载的PDF版或CAJ版论文正文,SCI、SSCI、EI类等论文还应上传检索证明(收录分区)。
3.学术著作类成果电子版应该包括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扫描件。
4.研究报告除上传电子版外还需提交被采纳证明电子扫描件。
5.艺术作品、参会会议、主办会议、学术讲座需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6.本学期1至5月份的科研数据,请在6月10日前进行填报并完成初审。
三、各项业务联系方式
纵向项目业务:邹宇、陈冰月,86265585/ 86265568
校级项目业务:管钊,86265585
横向项目、横向经费入账及专利业务:王德生,86265585
学术成果相关业务(学院):科技处各学院对接人
学术成果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管钊,86265585
技术服务:管钊,86265585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的通知(含附件).pdf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13日